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5000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5〕18号
成文日期:
2025-04-15
发布日期:
2025-04-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防汛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硬的措施,落实防汛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扎实推进我镇防汛防台各项工作,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修订的《崇明区港沿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港沿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崇明区港沿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灾害性天气,以及损害防汛防台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港沿镇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本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城乡安全运行。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以及区防汛办相关文件精神编制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针对港沿镇特点编制,是协调本镇所有资源,防范和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汛情灾害,以及损害防汛防台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防汛防台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二、基本概况
(一)面积与行政区划
港沿镇下辖21个村,1个居委会,区域面积75平方公里。
(二)防汛防台工程设施与管理
海塘防汛责任堤段:海塘里程桩144+500至156+430。
河道:本镇现有河道1778条段。其中,市管河道1条段,区管河道6条段,镇管河道28条段、82.361公里,村管河道1743条、690.322公里。
排涝泵站:合兴果林场、同滧村共有3座。
(三)目前我镇主要防汛防台风险
1.汛期台风带来的风、暴、潮是影响我镇的主要灾害,突发性、局部强对流天气影响频繁,且呈现短时集中降水趋势,突发性强,持续时间短,有很大的破坏力;
2.区域内独居老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危房简屋和田间窝棚内居住人员较多,给人员转移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3.部分村级河道淤浅、涵洞口径小、阻水障碍物多、排水断面减小,影响及时排涝;
4.本镇森林覆盖率高,树木多,遇台风暴雨容易发生倾斜、倒伏,影响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线路及道路交通。
5.本镇蔬菜、果园、花卉设施大棚多,强台风来临容易掀掉覆盖的棚膜,或使大棚变形坍塌。
6.同滧村低洼地区域遇台风暴雨易积水,汛前要及时做好2座排涝泵站的设备保养和调试工作,确保汛期排涝泵站的正常运作。
三、组织体系
(一)镇防汛防台指挥部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是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镇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镇防汛防台工作。第一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市政副镇长担任,镇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防汛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防汛防台工作,对“防、抗、救、援、报”五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分管副镇长兼任主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城建中心等负责人担任,每位副主任指定本部门一名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负责指挥、协调防汛防台的抢险救灾,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防汛指令,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防汛办公室负责汛期日常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及发布等。
(二)通讯方式
镇防汛防台值班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防汛值班电话:59461549,区防汛办电话为:59621732。
(三)指挥职责
第一总指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区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港沿镇防汛防台工作。
总指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镇防汛防台指挥机构;按照本镇防汛规划,加快防汛工程建设;负责督促本镇各项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组织防汛抢险,及时安全转移受灾人员和国家重要财产;组织开展灾后救助,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副总指挥:在预警可能出现险情的情况下,为总指挥提出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险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灾害来临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村居、机关事业单位和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协调部队积极参加防汛防台抢险;指导开展人员转移,灾后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全镇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各级组织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块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1.镇防汛防台办公室
(1)负责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所属成员单位的关系,指令重点部门和单位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防汛防台的总体规划,拟定本镇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掌握汛期情况,统一管理和发布本镇的雨情、风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防台信息,为防汛防台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日常的防汛防台宣传、水灾情况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评估等工作。
(4)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镇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开展动员、演练、资料汇总等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的资金安排,统计、存档防汛防台物资器材的储备数量、地点,积极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5)汛期内安排好值班值守,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启动并组织指挥全镇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善后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6)负责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2.党政办公室
(1)按照镇防汛办汇总提供的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归口处理,负责向区级部门汇总上报防汛防台相关信息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同时协调做好防汛防台信息的发布工作。
(2)协调安排防汛防台方面的应急事宜、相关会议等保障工作。
(3)负责检查机关大楼的防汛防台管理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镇工业企业开展汛期检查,制定防汛防台应急措施和方案,增强企业预防台风、暴雨等灾害意识;做好企业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企业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4.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负责汛期在建工地的检查,预警来临时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停止施工,并做好塔吊等设备的锁定和脚手架等加固或拆除工作;负责协调农户危旧房改造。
(2)负责协调用电管理站和电信公司汛期内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保证受损的供电和通讯线路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正常。
(3)负责协调公路管理站做好汛期内道路养护和清障工作,对台风暴雨中倾斜或倒伏的行道树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确保乡村公路畅通。
(4)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5.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1)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幼、小、中学校开展汛期检查,制定防汛防台应急措施和方案;要求各类学校开展防汛防台防范知识学习,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6.平安建设办公室、派出所
(1)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社会治安保卫和矛盾调处工作;对蓄意破坏防汛防台排涝设施、破坏防汛防台工程建设、偷窃防汛物资和扰乱灾区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突发事件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7.社会工作办公室
(1)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敬老院、天主教堂、助残社开展汛期检查,制定防汛防台应急措施和方案。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8.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1)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蔬菜公司、花卉园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民宿开展汛期检查,制定防汛防台应急措施和方案,增强预防台风、暴雨等灾害意识;做好农业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9.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1)负责加强防汛防台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防汛抗灾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负责协调有线电视管理站汛期内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保证受损有线电视线路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正常。
(3)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10.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1)负责推进镇城运平台建设,协助镇防汛办开展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镇城运监控平台发现灾情、险情,部门负责人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
11.城市建设管理中心、综合执法队
(1)负责做好合兴、港沿市场周边及镇区主干道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定期对全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等高空构筑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汛期要加大巡查与处置的力度,确保安全度汛。
(2)负责汛期内对河道水位变化情况、排涝泵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机动水泵、电缆、铁锹、雨衣、电筒等防汛物资以备汛期内应急之用;当区防汛办发布防汛防台蓝色以上预警信号时,要指派专人到岗值班待命。
(3)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12.市场监督所
(1)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合兴、港沿沿街商铺、小商品市场开展汛期检查,制定防汛防台应急措施和方案,增强商户预防台风、暴雨等灾害意识。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13.河长办
(1)负责协调汛期内镇、村级河道的清障工作,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督促镇级河道养护公司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和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工作。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14.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1)负责协调林业管理站做好汛期内公益林、廊道林倒伏树木的排摸、巡查和应急处置,对台风暴雨中各村报送的公益林、廊道林倒伏、倾斜等影响安全的应急情况,组织林业应急抢险队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农业方面出现灾情、险情后,部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应急处理部门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3)负责农业方面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的信息统计、汇总和报送,并对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开展工作指导。
15.民兵应急排
民兵应急排为镇防汛防台抢险机动队(共30人),负责抢险突击任务,由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直接领导、调动和指挥;民兵应急排排长负责防汛防台物资器材的储备、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管,专材专用,合理调配。
1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负责做好汛期内的防疫工作;如遇重大险情或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主动及时为灾区、灾民提供医护救助。
(2)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以备随时应用。
17.各村(居)
(1)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本村(居)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台值班值守工作,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在台风暴风雨期间,对本单位的危房简屋、涵洞堵塞、低洼地积水做好抢险排涝的准备工作。
(2)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居)设立防汛物资仓库,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
(3)汛前,全覆盖、地毯式排摸区域内独居老人、危房简屋、田间窝棚内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安置工作,村委会作为汛期临时安置点,为撤离人员提供避难场所。
(4)按照防汛防台预防预警信息,安排好值班值守;出现灾情、险情后,村居第一书记、党总支书记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抢险队伍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关注本村(居)舆情动态,直至灾情、险情解除。
(5)汛期内,村(居)第一书记、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统计和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回复防汛指挥部发出预警提示和工作要求。
(6)在预警信号解除、应急响应终止后,做好转移人员安全返回工作,指导开展灾后自救、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等工作。
18.当区防汛办发布黄色以上预警信号时,政府部门(包括镇政府、城建中心、派出所等)的公务车即作为镇防汛防台指挥车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当提早预警,通知村居、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准备;当台风暴潮来临时,各成员单位及时上报汛情结果,雨情、水情应当在1小时内报到镇防汛防台指挥部,重要灾情应当在30分钟内报至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为防汛防台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台风暴雨灾情信息
(1)台风暴雨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台风暴雨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当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当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二)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全市应急管理的规范要求,防汛防台实行四色预警、四级响应机制。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短信、微信、微博、网站、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市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防汛防台队伍和易积水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防台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泵站等各类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及险工险段,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台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和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应当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暴雨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应当确定暴雨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人员及时转移。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信息,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市民和相关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2)各村居、机关和事业单位及防汛防台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
(3)水务部门应当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水利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排预降措施。
(4)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危房、在建工地、仓库、道路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
4.主要防御措施。
(1)海塘防守及抢险防御措施
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本镇应当立即组织对管辖的海塘区域外的暂住人员转移至安全位置。当预报风暴潮强度大于海塘防御能力时,危险区域范围内人员必须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如遇拒绝转移的人员,经劝说无效时,可实行保护性强制撤离。一旦海塘发生溃决,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段。
(2)排水除涝防御措施
排水除涝由村居和城建、农业部门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预抽空”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如有险情时,由各村居负责组织落实人员临时转移措施。
(3)地下工程设施应急防御措施
地下设施的防汛防台由所属单位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采取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4)绿化抢险措施
本镇森林覆盖率高,树木多,遇台风暴雨容易发生倾斜、倒伏。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等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各村居和主管部门实施抢险,确保防汛防台抢险通道和主要道路通畅。
(5)其它
危旧房由规环办负责协调改造,危旧房居民由各村居负责及时转移,人员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争取邻里互助,主要向附近学校或村委会等公共设施转移。
对暴雨积水地段,查找积水原因,开展疏通管网、翻排管道和增设“小包围”措施等整治工作。
住宅空调室外挂机由城建中心做好安全巡查和安全提醒工作,提醒业主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城建中心负责安全设置的监督管理,明确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安全检查措施,督促广告设置单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照台风、暴雨、高潮位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镇防汛指挥部直接负责重大防汛防台工作调度。
4.台风、暴雨等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区域排涝、救灾减灾等工作。
5.灾害发生后,由各村居、相关单位向镇政府和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堤防、水闸发生险情时,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响应级别与行动
1.四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蓝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四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认真执行上级防汛工作指令,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加强辖区汛情收集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四级应急响应状态。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落实防汛措施和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各防汛排涝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加强对水、电、气站等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加强对户外广告牌、行道树、危房简屋、阳台花盆等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4)各村(居)和单位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向镇防汛办报告。严格执行灾情信息“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首报:接到信息即报;续报:初步核实后速报;终报:核实无误后再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三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副总指挥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根据防汛防台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内人员应急撤离的各项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并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落实防汛措施和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各防汛排涝泵站转入暴风雨模式运行,做好预排预降工作;镇城建中心、乡村振兴中心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采取修剪、绑扎、加固等措施,拆除不安全装置。
(4)各村(居)和成员单位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3.二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二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主持防汛工作,全体成员到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防汛预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二级应急响应状态。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单位全体人员到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并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并根据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村居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各村(居)和单位提醒群众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指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在建工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脚手架、塔吊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镇城建中心、乡村振兴中心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措施,拆除不安全装置。
(6)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以备应急处理。
(7)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迅速组织巡查,第一时间完成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如有灾情发生,及时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镇防汛办。
4.一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第一总指挥主持防汛工作,全体成员到位,作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动员全镇居民全力抗灾,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两委全体人员到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并服从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3)当区防汛办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启动“六停”措施,半小时内各分管部门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停课、停工、停航、停运、停园、停业”的实施情况,并通过各种宣传途径随时传递有关预警信息、一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紧急通知和应急措施。
(4)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利用应急物资,全力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三)应急响应的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台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险情、灾情发生后,各村居、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准备,并在半小时内口头、1 小时内书面将较大汛情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对特大和重大防汛防台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抢险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的义务。各村居抢险队伍、民兵是防汛防台抢险的重要力量。全镇抢险队伍按照两个层次建立:
1.村居级抢险队伍(22 支)。
主要负责本辖区的应急抢险任务,并服从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镇与责任单位抢险队伍。
水务、林业、公路管理所、民兵应急排、医疗等专业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负责相关专业抢险任务。
(二)抢险物资保障
按照防汛防台物资分级储备、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镇级、村级和责任单位三级储备体系,储备足量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器材,确保随时听从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紧急调度。
防汛防台物资有麻袋、编织袋、草包、抽水泵、沙石料等,以备应急之用。
防汛储备物资调用,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根据领用制度,向防汛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防汛办发调拨指令。管理人员接令后,应做到及时核发,并确保品种、数量无误。若情况紧急,可电话联系报批,然后完善手续。电话报批,先用后办的,由防汛办负责督促使用单位(或部门)补办手续,确保调令齐全,便于年终盘库。防汛物资调用联系电话:59461520
(三)资金保障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日常运作、防汛防台信息化建设、应急抢险等所需经费,由镇财政安排落实。
七、保护性强制撤离
(一)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严密组织,协同应对”的原则。各村(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人员应急撤离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对区域内独居老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危房简屋和田间窝棚内居住人员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员信息建好台账,接到防汛防台二级应急响应预警信息或紧急性预警信息,迅速点对点转移相关人员,做好最充足准备,确保最大限度消除防汛隐患,筑牢安全基础。
3.各村(居)必须设立一个防汛防台应急安置点,健全安置点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安置点内储备床铺床位、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为安置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确保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应急安置点能安全、有序启用。
4.人员撤离预警信息发布,要“预警到人、责任到人”,可以通过发送短信,采用电话、传真、广播、高音喇叭、流动喇叭等形式,必要时要逐户通知,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主、转移责任人和一切应当通知到的人群。
(二)撤离安置
1.各村(居)、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在建工地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采取人员转移撤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转移撤离工作启动后,避灾人员应当主动自行转移;对老、弱、病、残等自行转移有困难的人员和距离安置场所距离较远的人员,各村(居)和单位应当组织集中转移和安置;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应及时汇报镇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由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派出所等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撤离,人员撤离必须做到应撤尽撤,不遗漏一人。
2.安置场所的启用。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人员转移撤离指令后,各村(居)根据安置场所资源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分调配,组织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到岗,认真做好转移撤离和安置人员的准备。转移撤离人员到达安置场所后,由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工作人员要落实 24 小时值守制度,及时进行入住登记,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并做好安置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故发生。
3.安置场所的管理。各村(居)在安置场所设立安置协调、卫生防疫、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制定安置方案,建立入住登记、生活服务、应急管理、人员回迁、善后清理等专项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生活保障物资有序发放,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实施,达到避灾安置场所运作顺畅、安置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标。自行转移至亲朋好友家中的,各村(居)应对其跟踪登记,加强管理,后勤保障自行负责。被转移撤离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安置场所,警报解除后,方可返回原处。
八、积水应急处置专项工作法
为有效应对汛期“风、暴、潮、洪”带来的积水灾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能协调、高效、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运行平稳有序,制定本镇积水应急处置“五组”工作法。
1.专业电工抢险组。协调供电所、整合社会力量等组成电工队伍,及时组织检修受淹损坏的用电设备设施,地毯式彻查电路、电杆安全情况,防止进水漏电,发生次生灾害。同时协调电力部门对积水严重区域采取紧急拉闸断电,确保群众用电安全。
2.积水强排应急组。各村(居)组建一支由电工、志愿者组成的10人应急小组,每小组配备汽油泵、排水泵、排水管、电缆等应急保障物资,对责任区域内积水严重区域开展积水强排、涵洞疏通、淤泥清除、阻水物清除等作业,确保积水有效缓解和及时排除。
3.人员财产转移组。镇武装民兵应急排(30人)、各村(居)志愿者联合组成志愿者小组,对危房简屋、进水严重区域、在建工地、独居老人等灾情严重区域人员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妥善安置,并协助受灾群众及时转移受淹贵重物品,尽可能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4.应急抢险清障组。组织公路管理站、林业站、城建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防汛成员单位,及时处置受灾区域内道路两侧行道树、廊道林等倒伏树木,广告牌、交通指示牌损坏脱落等险情,确保道路畅通和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5.宣传安抚保障组。防汛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等组成志愿者小组,对受淹农户家庭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协助参与农户排水工作,协调处置困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安抚群众情绪,并进行汛后防疫工作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九、预案管理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预案宣传培训演练
镇防汛成员单位要熟练掌握本预案的条款和操作程序,并负责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镇防汛指挥部在5月中旬组织开展预案综合演练,提高预案操作性和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三)预案修订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四)预案报备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将本预案,报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各村居、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根据本预案,制订配套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实施。
港沿镇防汛防台指挥部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