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40003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4〕28号
成文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2024-08-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意见》(供销合〔2023〕19号)和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探索推动本市涉农区社与涉农镇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供销基层组织示范试点工作方案》(沪供销合〔2023〕173号)精神,加快建立港沿镇供销基层组织示范试点,现成立崇明区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供销基层组织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锋 港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方云中 港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志华 港沿镇副镇长
张 磊 区供销社副主任
组 员:陈洪娟 港沿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沈辉 港沿镇经济办主任
施友东 港沿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上海港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 丽 港沿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卞晓凯 区供销社合作指导部经理
倪国庆 上海崇明供销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经理
赵敏燕 港沿镇富国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港沿镇),负责建立港沿镇供销基层组织示范试点工作的统筹实施、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郭志华兼任,副主任由陈洪娟、卞晓凯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岗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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