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4000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3-14
发布日期:
2024-03-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管理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从严压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可控,现结合本镇工作实际,镇安委会办公室制定2024年度港沿镇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予以印发。
请各部门、各村居认真对照考核细则,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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