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30004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3〕42号
成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0-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相关部门、村:
为巩固本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根据区农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崇明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19]176号),结合我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现状,特制定了《港沿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港沿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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