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30004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3〕41号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日期:
2023-09-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崇明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村申报、乡镇推荐、区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遴选确定了港沿镇园艺村造型黄杨生产与销售项目作为我镇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经对园艺村的“一村一方案”审核,特申报园艺村为崇明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村,同时申请园艺村中央财政扶持发展资金30万元/村。请予以核准。
特此函告,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