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30003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3〕39号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日期:
2023-09-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和《2023年度乡镇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崇委﹝2023﹞11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镇政府粮食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粮食安全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全镇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粮食安全工作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提高我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二)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具体部署并组织推动粮食安全工作;
(三)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镇政府重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四)建立健全全镇粮食安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粮食安全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和镇政府相关部门粮食安全工作职责,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五)定期组织召开镇政府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粮食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粮食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二、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粮食安全工作职责
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助镇长抓好分管、协管、联系行业(领域)或者部门(单位)粮食安全工作相关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分析粮食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相关工作问题,并将粮食安全工作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一)副镇长(经济)工作职责
1.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加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秩序;组织监测分析市场运行、粮食相关商品需求状况,做好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2.推动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组织粮食安全相关数据收集、调查、整理;牵头组织粮食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制定粮食安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落实镇内粮食政策性收购和兜底收购,联系、协调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组织完成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布局、品种结构和管理方式;
4.落实重大粮食安全相关项目的立项,结合实际推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
5.统筹开展储备粮轮换管理、应急保供和统计工作,落实成品粮储备责任,积极引导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增强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节粮减损能力建设,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供给、市场不出问题,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确保终端消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副镇长(农业)工作职责
1.协助镇长开展粮食安全工作,落实市、区、镇粮食工作要求,制定全镇粮食安全年度重点工作;
2.完善粮食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3.推动强农惠农政策实施,落实粮食安全各项投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机构、人员、经费、物资等;并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加大对粮食生产各环节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种粮农民增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保持稳定;
5.落实粮食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有关要求,组织推广应用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和生产资料,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和机械化程度;
6.落实种业振兴任务,提升种业基地建设水平,严格品种管理和监管监督;
7.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分类分级负责制有关要求,提升粮食生产灾害监测、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组织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保障粮食生产稳定。
8.推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建设农田灌排工程,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强化投入责任,健全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推动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水利基础设施水平;
9.组织全镇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重金属超标风险;加快推进粮食产地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10.负责镇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镇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镇粮食安全工作。
(三)副镇长(市政)工作职责
1.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将耕地保护任务数图一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
2.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根据《上海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2017-2035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基本稳定;
3.协同落实强化粮食应急运输保障能力,促进物流供应安全稳定畅通,支持粮食储备任务落实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四)副镇长(行政)工作职责
1.组织辖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开展粮食安全教育,引导树立爱粮节粮、反对浪费、保护耕地等良好观念;
2.督促辖区学校建立完善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管理机制。
3.组织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4.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科普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在组织文化活动或艺术作品创作中,注重体现爱粮节粮等价值取向。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参与倡树新风、救灾救济等关系粮食安全各项活动。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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