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20007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61号
成文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做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促进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本镇消防组织架构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张 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李伟春 党委副书记(政法)
方云中 党委委员、副镇长(工业)
郭志华 副镇长(农业)
陆中超 副镇长(市政)
吴婷婷 副镇长(行政)
成 员:高孟仪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 慧 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彭秀杰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洪娟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鲍明珠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黄菊萍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施振华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洪标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
倪向东 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孙秀凤 妇联主席
袁祖培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 聪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顾 标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秦秀兰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宋 耀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范 丹 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
陈 松 司法所所长
徐 丽 农技中心主任
黄 泳 水务所所长
黄京俊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施琼琦 港沿派出所所长
港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施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平安办,由施振华任办公室主任。其中在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1名(苏观峰),专职辅助消防工作人员4名。
今后,港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人员自然替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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