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20006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52号
成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做好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上海齐茂粮食专业合作社根据区农业农村委的统一安排,参与区级集采集配保供。疫情防控期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31日),该合作社使用自有物流车辆(沪FYC755、沪BRY228、沪DQH978),为本区范围内向化、新河、建设、港西、庙镇等乡镇提供大米86.85吨,共计100车次。现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保供物流配送补贴申报的通知》要求,申报物流配送补贴资金1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