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沿镇长江禁捕巡护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09 00:00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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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57号

  • 成文日期:

    2022-09-08

  • 发布日期:

    2022-09-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2年崇明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崇农发﹝2022﹞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镇长江禁捕巡护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类施策、全民共治原则,全面开展长江禁捕各项工作,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坚决打赢长江退捕禁捕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禁捕措施,开展“清船、净岸、打非”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六无”目标,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无非法运输、无非法销售长江野生鱼类”,做到应禁全禁、应退全退,充分利用镇村级河道养护员队伍,将长江禁捕巡护纳入工作范畴,确保港沿镇全面实现禁捕退捕,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施禁捕巡护工作

1.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文明港沿”、港沿旗舰店等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禁捕退捕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做好正面引导,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及时对巡护工作开展进度和成效加强宣传推广。

2.加强河道管理。组建长江禁捕巡护队伍,加强网格化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对河道开展常态化水陆巡查,全面清除本镇内陆河道地笼、矮围等阻水设施,提升河道养护单位日常巡护能力,保持常态化“清零”状态;对“电毒炸”、地笼、丝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全面整治拆解河道内“三无”船舶(艇、筏),常年保持“清零”状态。

3.积极做好协调维稳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对于在巡护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镇相关部门和所在村居委会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做好处置。要积极维护巡护员的权利保障。

(二)强化禁捕巡护联合监管

1.深入排摸挖掘线索。重点加强“三无”船舶、农贸市场、农家乐、网具销售、地笼、丝网等重点方面的排摸,及时开展核查处置。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渔等违法犯罪线索。

2.杜绝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捕捞。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行为。

3.全面强化综合联动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机制,强化镇农办、派出所、市场管理所、农技中心、水务所、河长办、网格中心、各村居等协同联动,依法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责任分工

(一)农业农村办:负责协调相关涉水部门开展长江退捕禁捕水上联合整治行动,及时做好信息收集、通报、报送等工作;组织开展渔业行政执法,查处各类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生态养护社、镇级河道养护单位:负责对河道保洁员的管理,按照巡护工作要求加强对巡护员的培训;落实对巡护员巡护工作的考核。

(三)港沿派出所:负责专项整治期间执法保障,加强船舶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打击妨害、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查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其他犯罪行为。

(四)市场所:负责各类市场与流通环节的整治,打击收购、销售违禁渔获物、违禁工具等行为。

(五)水务所(河长办):负责防汛设施周边“三无”船舶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及时进行劝离;对镇域内河捕鱼设施进行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农技中心:负责四滧港、堡镇港周边“三无”船舶排摸、清理取缔。排摸、梳理各行政村涉及非法捕捞的人员,并进行监管及宣传教育。

(七)平安办(信访办):负责非法捕捞和“三无”船舶清理取缔的督查工作;加强外来人口综合治理。指导协调各村、相关部门处理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事项。

(八)城管中队:负责“三无”船舶停泊点违章搭建、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查处。

(九)各村居:加大长江退捕禁捕宣传工作;按照要求积极落实禁捕巡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巡护工作培训;清理取缔村域范围内的违法捕捞等行为;做好巡护员巡护情况的汇总和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共同把禁捕巡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禁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提升全民生态意识,在全镇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鲜明导向。鼓励群众和媒体举报监督,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目前长江禁捕工作已纳入“河长制”、“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等考核体系,我镇也将该工作纳入年终对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内容;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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