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20004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39号
成文日期:
2022-08-23
发布日期:
2022-08-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同意港沿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164号)文件要求,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68个点位,共计4488.5亩。本工程于2021年4月13日开始施工,于2022年7月29日完工。
我镇于2022年8月19日开展镇级自验,经初步自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资料齐全,已具备区级验收条件,现申请验收。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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