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2000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日期:
2022-07-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业农村委制定的本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1年度下半年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地块进行了审核,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蔬菜公司南场344.96亩、建华村583.22亩、港沿村1062.93亩、鲁与村211.36亩、园艺村118.56亩、建中村141.2亩、同滧村83.27亩、合兴村203.44亩、蔬菜公司北场658.69亩,共计3407.63亩。2022年度上半年,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蔬菜公司南场344.96亩、建华村583.22亩、港沿村1062.93亩、鲁与村211.36亩、园艺村118.56亩、建中村141.2亩、同滧村83.27亩、合兴村203.44亩、蔬菜公司北场658.69亩,共计3407.63亩
请予以核准。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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