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2000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布日期:
2022-04-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现正值春耕备种农忙季节,为确保我镇农业生产主体不误农时,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请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协调我镇上海齐茂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小生蔬菜专业合作社、袁连新家庭农场5名职工尽快返岗开展相关生产作业。同时,我镇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要求上述农业生产主体返岗职工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再返回原居住地,做好闭环管理。
妥否,请复函。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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