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沿镇人民政府关于疫情期间农业生产主体职工返岗相关事宜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4-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20000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11号

  • 成文日期:

    2022-04-15

  • 发布日期:

    2022-04-18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现正值春耕备种农忙季节,为确保我镇农业生产主体不误农时,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请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协调我镇上海齐茂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小生蔬菜专业合作社、袁连新家庭农场5名职工尽快返岗开展相关生产作业。同时,我镇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要求上述农业生产主体返岗职工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再返回原居住地,做好闭环管理。

妥否,请复函。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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