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港沿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3-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20000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8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4

  • 发布日期:

    2022-03-15

为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充分做好思想和物质准备,切实完成好灭火救援任务。

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发生火灾事故(包括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机战,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二、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单位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4)发生森林火灾,启动《港沿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港沿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主  任:  张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李伟春                   镇党委副书记

                方云中(工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志华(农业)   副镇长

                陆中超(市政)   副镇长

                吴婷婷(行政)   副镇长

成员: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

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港沿镇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下设四个行动小组:火灾扑救组、人员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平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镇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实施指挥,或者在现场建立联合指挥机构时,现场指挥部指挥员应当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组织人员扑救,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报警。

(2)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

(3)协调区应急管理局对事故进行调查。

2、火灾扑救组职责(经发中心、卫生院、属地微型消防站)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尽快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3、人员疏散组职责(派出所、属地村居)

(1)组织现场群众迅速撤离火场。

(2)制止受灾群众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4、安全保卫组职责(平安办)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部门的监护和保卫。

(3)封闭火灾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5、后勤保障组职责(党政办)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五、灭火程序

火灾扑救组要利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向火点射水,在灭火人员器材充足的情况下,可对火势采取四面包围或两面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势蔓延。如果人员器材不足,则将力量集中在火势蔓延的方向,或保护价值较大的物资,尽力减少火灾损失。人员疏散组要引导人员尽快有序地撤离,并派专人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到达现场。

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清理无关人员,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保护,维护火灾秩序。火灾扑灭后,要积极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其他各组协调消防部门清理火场。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扑火小组责令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设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规环办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镇社建办配合镇政府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派出所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3、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1、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2、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3、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有关单位可派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保证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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