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沿镇人民政府关于塔竖河河道整治工程变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0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10001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1〕49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8

  • 发布日期:

    2021-11-09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沪水务【2019】1016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港沿镇塔竖河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文件精神,我镇抓紧组织实施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如下情况:

1、初设批复中的会车平台(G型护岸)在前期设计时未明确详细位置,后经过与村委沟通后明确了会车平台的位置,与初设批复方案相比,其他护岸结构也相应调整。

2、水桥(H型护岸)实施完成后会存在运行安全管理不可控等因素。

3、E型护岸(人行步道)原计划配套美丽乡村建设,现美丽乡村建设计划调整,故取消部分E型护岸。

4、原计划将河道两岸村民自建的护岸及平台全部拆除,但因考虑沿河村民生活方便,部分平台保留。

以上情况,经会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实地勘察和协商,拟调整初设批复的护岸工程量,由原设计的总长4855.2米,调整为4581.3米,核减273.9米。(详见附表)

以上涉及的护岸调整,经投资监理单位核算,费用不超出批复概算,最终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特此请示,盼复。

附表

护岸类型

初设批复(m)

调整后(m)

A型15471739.3
B型1254.6
1214
C型669.4
648
D型8383
E型739
607
F型(人行步道)200
50
G型(会车平台)238240
H型(水桥)124.2
0
合计4855.2
4581.3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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