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10001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1〕45号
成文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全面推进崇明区渔业绿色发展,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水产养殖场(户)退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19〕175号)文件精神,我镇按照本区水产养殖退养要求,已完成本乡镇2021年退养计划,共涉及点位数5个,总面积74亩。现特申请组织验收。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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