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100008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1〕37号
成文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08-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世界级生态岛绿色农业发展负面行为清单(2019)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崇明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文件精神,港沿镇在2021年实施了芦笋清退工作。清退面积1048.69亩,其中港沿蔬菜公司北场清退658.69亩,合兴果林场清退390亩。
现向贵委申请绿色农业(种植业)负面行为清退奖补经费。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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