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沿镇关于开展各类安全风险点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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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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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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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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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水平,确保城乡运行安全稳定可控。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请各村居重点关注以下点位:加油站、液化气站、企业、合作社、民宿农家乐、林地、排涝泵房、田间窝棚、在建工地、沿街商铺、集贸市场、宗教场所、养老场所、学校、村居微型消防站、应急避难场所、危房简屋等。就如何做好点位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相关条线部门做以下工作提示。

一、企业生产及重点单位安全(经济办、安监所、市场所)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为企业日常隐患排查记录。

2、现场安全防护设备配备情况,如灭火器、消火栓等。

3、现场逃生通道是否通畅,逃生门随时可打开。

4、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

5、是否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泡沫夹心彩钢板等)。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

7、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灭火器、黄沙、灭火毯,部分配备泵房、喷淋设施),危化品储存及使用是否规范。

8、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叉车、行车、压力容器、电梯等)是否办理了使用登记,是否定期检验,叉车驾驶员有没有驾驶证。

9、违法违规经营情况(无证无照,超经营范围等),一经发现报告镇市场所。

二、农业生产、民宿农家乐、防汛防台、森林防火安全(农办、农技中心、水务所、河长办)

1、加强田间窝棚整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和问题整改。

2、规范农业用电安全管理。严格临时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使用老化、裸露电线。严禁发生人员在机口中居住和生活。

3、加强农业机械和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监管。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

4、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严禁使用违禁农药,加强农药保管,严防误食、误用,预防农药乱用违害社会。

5、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巡查人员,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相关措施。要做到严禁在林区及边缘动明火,严禁在林区堆放杂草及枯枝落叶。

6、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做好隐患防汛的检查与整改,落实防汛防台值班制度,配足配齐防汛物资与抢险人员。

7、民宿农家乐灭火器数量是否充足、过期,消防栓水压达标。

8、民宿农家乐内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9、民宿农家乐内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全并正常工作。

10、民宿农家乐液化气钢瓶软管是否老化、有无抱箍,备用钢瓶严禁放在室外。

11、民宿农家乐房间烟雾报警器安装情况,逃生防烟面罩配备情况等。

12、民宿农家乐禁止采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三、养老场所及宗教场所安全(事务办)

1、养老场所。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电气和燃气线路;杜绝老年人室内卧床吸烟、点蚊香等易引发火灾的不安全行为;不得违规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保持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其处于可用状态。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加强老年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防止老年人食用过期、霉变食品。三是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养老场所周边环境进行认真排查,做好防火、防台防汛等可能影响场所安全的自然灾害防范,一旦发生危险,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四是加强非法养老场所巡查,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巡查情况的上报工作。

2、宗教场所。应急疏散标识齐全、指示明确,消防设施、灭火器配备齐全并能正常工作,加强对相关老旧房屋的检查。加强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巡查,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巡查情况的上报工作。

3、重点人群。关注好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独居孤寡老人的日常生活,定期上门关心,对特困供养人员、独居孤寡老人住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消防安全及自然灾害防范宣传工作,告知老人恶劣天气尽量不出门,不要躺在床上吸烟、注意蚊香使用安全,规范使用电扇及其它家庭电器。遇恶劣天气,对于在危房中居住的老人做好转移安置工作。

四、校园安全及食品安全(事业办、市场所)

1、校园安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化解校园周边矛盾,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活动。

2、农村家庭办酒。及时开展农村家庭办酒户情况排摸,要求疫情期间缩小办酒规模,减少人员,降低人员集聚。所有隔离期内的中高风险地区来宾一律不准参加家庭办酒。加强对参加人员的测温,厨师必须佩戴口罩。加强对办酒户上门卫生指导,做好餐厨环境消毒。

3、疫情防控。一旦发现有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立即上报,并开展严格的隔离管控。对所有执行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严格要求非必要不外出,做好每日2次核酸检测,观察期内由卫生院上门进行2次核酸采样。

4、食品安全。查看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五、在建工地、店招店牌、安全(规保办、市容所、村建所、城管中队、城运中心)

1、在建工地安全。主要查看现场施工安全设施、措施是否到位(围栏、警示标语、安全员);工人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工地周边有无安全警示牌。

2、农污设施安全管理。加强辖区内农污设施的巡查,一旦发现农污水设施损坏或不正常运转,应及时拨打运维电话,不能擅自拆卸、破坏农污设施。禁止农户在站点设备上圈地占地、饲养家禽。规范农污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拆除农污设施的电表电线等,农耕、林地养护等作业时注意埋设电缆标识,杜绝用电安全隐患。

3、危房简屋。加强各村农村合法危险房屋的管理,特别是正在使用和居住的房屋,积极宣传用电、用火安全。在台风和汛期,及时疏导农户搬离危险房屋,至指定场所进行避险。

4、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加强对区域内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安全巡检,杜绝因恶劣天气造成安全隐患。

5、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加强对所属村居内生活垃圾三轮电瓶收集车辆的维护和使用,不得私自改装(加装)任何影响安全行驶的设施(配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驶,不得违规载人载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带病作业。

6、环卫作业车辆。配合部门加强对环卫作业车辆日常收运作业行驶安全的监管,杜绝超速行驶、野蛮驾驶、违规排放等行为的发生。

7、湿垃圾末端处置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湿垃圾末端处置第三方日常安全作业管理的监管。

8、拆违止违安全管控。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违法当事人的安全管控。配合镇职能部门采取重点看护的形式,严禁违法当事人进入施工现场;共同监督做好拆违现场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车辆、设施必须按照严格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加强辖区内巡查,对于影响安全、阻碍消防、救援等新生违建及时劝阻,报告镇村建所或城管中队。

六、消防安全(稳定办、派出所、财政所)

1、田间窝棚,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对违法搭建,私拉电线,秸秆焚烧问题和隐患及时清理整治。

2、电动车消防安全,禁止居民楼楼道内充电,禁止非法改装,提醒居民骑车佩戴头盔。

3、各学校,医院,机关,养老院,菜场,教堂,商场等公共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损坏或过期的设施设备必须第一时间修复或更换。

4、做好安全宣传,重点关注关心好独居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行动不便居民,叮嘱孩童不玩火,不玩电,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河道泯沟内游泳。

5、确保村居微型消防站内设备实施完好,值班值守期间及时接听上级部门来电。

6、集贸市场、沿街商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市场内门店电气线路布设情况、液化气钢瓶使用等,应急疏散标识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并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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