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10000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2-09
发布日期:
2021-02-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招商联席办:
一、上海赢领投资合伙企业于2016年12月20日迁移至上海港沿经济小区,主营企业管理咨询等。2020年度该企业实现税收1658.18万元,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407.83万元。
现申请该企业所有税种按照新政策予以财政扶持,按该企业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的75%,给予其财政扶持资金305.7万元,扣除区财政预拨财政扶持资金224.1万元,再给予其财政扶持资金81.6万元。
二、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于2017年1月26日注册在上海港沿经济小区,主营企业管理咨询等。2020年度该企业实现税收650.32万元,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164.7万元。
现申请该企业所有税种按照新政策予以财政扶持,按该企业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的70%,给予其财政扶持资金115.1万元,扣除区财政预拨财政扶持资金90.5万元,再给予其财政扶持资金24.6万元。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