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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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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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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港沿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59461549)。
一、概述
根据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和我镇制定的《港沿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实施细则》,港沿镇政务信息公开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纪检督查协调,各职能科室协同推进,镇政府办公室做好汇总、整理、更新和归档等具体工作。我镇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时间。首先,在官网平台专设了信息公开栏适时发布,在镇政府大院专辟信息公共栏、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其次,对相对固定的内容进行长期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适时公开;对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办理情况随时公开。同时,切实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完善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完善网站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操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共完成政府发文类120件,公开栏张贴和展板、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公示等方式公开32件。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
1.农业方面。主要涉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补贴、合作社管理等。
2.村庄建设方面。重点村规划、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宅前屋后整治、廊道建设、道路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
3.生态环境方面。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林地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市政环卫等。
4.政府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
5.人才机构方面。人事调动、队伍管理、人员机构设立等。
6.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主要有:政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上年度的财政决算情况表,以及部门公共预算情况等。
7.优扶、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和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按照《条例》、《规定》、《若干意见》等关于主动公开途径的要求,本镇注重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综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办公电话、公告栏、电子屏等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8年有1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乡镇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镇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内容方面咨询139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01次左右,当面咨询接待8次左右,网上咨询3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覆盖面、群众知晓率和渠道多样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真正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透明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七、说明、附表
(一)其他说明
1、本统计表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数据来源:主要依据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统计数据和公文类信息备案系统的统计数据综合计算而得。
(二)附表
请下载附件查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