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7-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机关事业单位、村(居):
根据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相关工作要求,现制订《2019年港沿镇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重点任务,按照目标节点,又好又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将作为镇乡村振兴办开展年度督查考评的主要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崇明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通知
2、港沿镇人民政府2019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表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委员会
港沿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