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沿镇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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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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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879020190017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7〕3号

  • 成文日期:

    2017-01-19

  • 发布日期:

    2017-01-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部门、村(居)委、企业单位: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崇安委办〔2016〕21号)及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部门、村(居)委、企业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迅速将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所有基层单位和每一名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将会议的明确要求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扬,交通运输繁忙,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公路、车站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严格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深入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治严惩非法仓储、经营、运输行为等行为。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检查督导,确保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突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储存单位认真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严防气温骤变引发危险化学品着火、爆炸、中毒事故;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强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四、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保障“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两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对危险物品的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两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地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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