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020190018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7〕14号
成文日期:
2017-03-02
发布日期:
2017-03-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港沿镇安平为民服务社: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组建“上海崇明港沿镇安平为民服务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组建“上海崇明港沿镇安平为民服务社”,请及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和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