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020190008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02-02
发布日期:
2018-02-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及崇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安全社区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建设安全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港沿镇建设上海市安全社区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把建设安全社区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在社区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的同时,对安全健康的要求也日益增长。通过开展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增强社区自身的安全能力;通过向村(居)民宣传推广“持续改进,促进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提高村(居)民减灾防灾意识,增强村(居)民安全防范能力;实现广大村(居)民自觉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二、总体目标
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倡导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建设安全社区的氛围。贯彻执行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本市制定的《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树立公众科学、健康生活的观念,促进和提高治安防范、事故伤害预防水平,营造安全、健康的社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港沿镇建设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港沿镇政府、村(居)委会、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各所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李洪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教育宣传推广组、事故与伤害监测调查组、预防老年人跌倒安全项目组、防灾减灾与环保安全项目组、道路交通安全项目组、老年人心理健康项目组、生产场所安全项目组、体育健身安全项目组、消防安全项目组、学校安全项目组、幼儿园儿童安全项目组、预防入室盗窃安全项目组共12个工作组。
四、建设要求
1、组建社会稳定、民政、公共事业、环境规划、物业、环卫、村(居)委等条线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各部门力量,开展建设安全社区的各项活动。
2、在村(居)民小区制作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传播安全知识,并确保各种安全设施完好。
3、对村(居)民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偷、防盗、防骗、用电、用气、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村(居)民防灾减灾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对公共场所、社区复杂地区的管理,并积极参与对社区弱势群体,孤寡老人的帮助,形成建设安全社区的良好氛围。
5、通过不同方式对村(居)民进行危险源识别,预防各类事故和疾病的发生。
五、实施步骤
1、学习准备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
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建设安全社区理念和建设标准,统一思想认识。
2、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4-6月)
对各级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宣传动员,召开安全社区建设动员会,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强化自我防范伤害、事故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增强群体合作能力、营造安全社区建设氛围。
3、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7月-12月)
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提供组织保证。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需要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村(居)民的共同支持和配合,才能保障安全社区建设顺利进行。
在建设安全社区工作中,以政府建立投入机制,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对安全社区的有效投入,以形成社区各界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并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内容和科目建立好各类建设工作台帐,注意收集和保管好各类活动资料。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安全评估机制、咨询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改进措施,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六、检查和考核办法
采取各单位、各部门日常自查和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和抽查的办法,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制度、资料等,考核办法参照“市级安全社区验收评定表(试行)”的12个一级评定指标、38个二级评定指标进行。
附件1:《港沿镇建设安全社区领导小组》
附件2:《港沿镇建设上海市安全社区工作网络图》
附件3:《市级安全社区验收评定表(试行)》
附件4:《港沿镇建设市级安全社区目标任务分解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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