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020190008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8〕13号
成文日期:
2018-03-05
发布日期:
2018-03-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部门、村居、企业:
国务院1月25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和马凯副总理,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检查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和责任落实情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一些节前停产企业开始复工,3月份又将召开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各部门、各村居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部门、各村居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充分动员群众,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举报、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行为,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三、强化监管执法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不认真自查自改、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予以停产整顿;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惩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复产复工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加强企业安全防范
各部门、各村居和各单位要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要进一步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油气输送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冶金以及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五、加强值班值守,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各村居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和宣传,督促、指导企业和社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针对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