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02019000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9〕65号
成文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08-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沪水务【2018】859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2018年度港沿镇断头河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文件精神,我镇抓紧组织实施该项目。现场施工过程中遇到如下问题:
1、新开五桥、新开七桥、国生西桥、炮台新桥4座农村公路桥梁的设计净宽为4.0米,未达到区交通委发文《关于崇明区断头河整治项目新建公路桥涵相关意见的函》、《关于崇明区断头河整治新建县管公路、农村公路桥涵的相关事宜》要求,农村公路桥梁设计宽度不应小于5.6米;
2、向蟠公路上新建的横河二桥,河道两岸沿河均有交通道路,道路宽度较小,转弯口太窄,按原设计则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3、新开一桥、新开二桥、新开三桥、新开四桥,该4座桥均设置在同一条横河上,如按原设计实施会影响周边农户的大棚及房屋,村民反对施工;
4、新建7号涵,施工时发现该涵河道南北两侧地下有两条国际通信光缆,施工困难。
经会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实地勘察和协商,拟调整部分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1、现拟将新开五桥、新开七桥、国生西桥、炮台新桥4座桥梁桥面设计净宽度变更为5.0米,桥梁桩基不变;
2、横河二桥桥面原设计净宽5.0米,河道口宽度为15米,为避免出现交通安全隐患,拟将原设计净宽调整为6.0米,且其跨度由原来的13米调整为11米。
3、新开一桥、新开二桥、新开三桥、新开四桥在同一条横河上,河道宽度约28至29米,该4座桥设计标准均为(10+10+10)×4.6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拟将该4座桥统一变更为(8+10+8)×4.6米。
4、新建7号涵为2孔2.5米箱涵,总宽6.2米,为确保国际通信光缆安全及顺利施工,拟将该箱涵更改为2孔1.5米。
以上涉及变更的桥梁桩基不变,调整所核增的费用不超出批复概算,最终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
1. 崇明区2018年度港沿镇断头河整治项目设计变更方案说明
2. 关于崇明区2018年度港沿镇断头河整治项目设计变更费用的财务监理报告
3. 崇明区2018年度港沿镇断头河整治项目变更会议纪要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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