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0201900028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9〕41号
成文日期:
2019-06-04
发布日期:
2019-06-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完善和管理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本市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9]124号),以及区农委制定的《崇明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港沿镇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港沿镇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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