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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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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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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0日在港沿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港沿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港沿镇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17年,镇政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夯基础、谋发展、为民生、保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带领全镇人民认清形势,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全年实现税收3.91亿元,实现财政收入1.31亿元,比上年增长4.6%,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推进了本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财政收入
全年财政收入完成13090.50万元。其中:
1、税收返还收入为7840.50万元,占总收入的59.89%。
2、托底保障525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0.11%。
(二)财政支出
全年财政支出预计完成13090.5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0.63万元,占总支出的17.35%,主要用于机关公务人员、工勤人员经费、公务公用经费、两代会经费、党员教育经费、社会维稳经费、财政、经管中心经费和计生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1469.71万元,公用经费272.41万元,专项经费528.50万元。
2、教育支出27.23万元,占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社区学校经费、03早教经费等;
3、科学技术支出100.30万元,占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小区科技创新资金、科普活动经费等;
4、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86.73万元,占总支出2.19%,主要用于文广站人员经费、文体活动专项经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日常运转费用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86万元,占总支出21.32%,主要用于民政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双拥经费、农村低保配套金、老年农民综合补贴、残疾人医补、三车置换和三阳机构补贴、敬老院人员经费、千百人就业项目、乡办企业退休工资、新农保资金、稳定和促进就业补贴、小乡和老村干部补助以及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保障所人员经费等。
6、医疗卫生支出357.66万元,占总支出2.73%,主要用于合管站经费、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经费、乡村医生纳保经费、农村医疗救助、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等。
7、节能环保支出939.46万元,占总支出7.18%,主要用于市政市容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环卫车费用、环境整治保洁服务等。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30.45万元,占总支出10.92%,主要用于村建所、网格化、执法中队人员经费、美丽乡村建设、基本管理单元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民用宅基地摸底调查经费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用等
9、农林水利事务支出1151.58万元,占总支出8.80%,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水务所人员经费、畜禽防疫、村级转移支付镇配套资金、机插秧补贴、涉农资金补贴、家庭农场补贴、农业四新技术推广、安信综合保险、水稻及两麦保险等。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35.09万元,占总支出2.56%,主要用于经济小区工作经费。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02.50万元,占总支出22.17%,主要用于返还科技创新企业和小区注册企业海岛扶持。
12、住房保障支出498.01万元,占总支出3.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和公务人员房贴等。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本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本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抓好招商引资引税。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全面完整以及收支平衡的原则,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文体、卫生、社保、环保等方面重点支出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本镇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稳步发展。
(一)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为14400.3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为9150.32万元、托底保障5250.00万元。
(二)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4400.32万元,具体分类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2.63万元,占预算支出18.21%,主要用于机关公务人员经费、公务公用经费、财政管理事务经费、党代会、人代会经费、计生事务经费、党群办事务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1455.22万元,公用经费375.82万元,专项经费791.59万元。
2、教育支出24.00万元,占预算支出0.17%,主要用于假日学校专项经费、儿童节经费、早教经费和其他教育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130.50万元,占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小区奖励乡镇科技创新企业和科普活动经费等;
4、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70.51万元,占预算支出1.88%,主要用于文广站人员经费、文体专项活动经费、广播影视专项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8.18万元,占预算支出25.68 %,主要用于民政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农村低保配套金、老年人农民综合补贴、残疾人医疗补贴、残疾康复资金、三车置换补贴、阳光之家补贴经费、敬老院经费、乡办企业退休工资、小乡干部、老村干部待遇发放、社会协管和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农保资金镇投入部分、社统销人员、失业人员粮油帮困和其他民生资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人员经费、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企业补贴等。
6、医疗卫生支出325.93万元,占预算支出2.26%,主要用于合作医疗统筹配套金、合管办、村卫生室一体化建设经费、乡村医生纳保缴费、村卫生室诊疗费减免镇负担部分、农村医疗救助、卫生条线其他工作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779.06万元,占预算支出5.41%,主要用于市政市容所人员经费,环卫车、镇区保洁、垃圾桶更新、公厕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费用。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37.05万元,占预算支出8.59%,主要用于村建所、网格化、执法中队人员经费、美丽乡村建设、老旧公房改造、网格巡查、拆违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用等。
9、农林水利事务支出1694.69万元,占预算支出11.77%,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水务所经费、畜禽防疫、不规范养殖场退养、家庭农场、四新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管、蔬菜安全监管、机插秧、涉农资金补贴镇匹配、河道整治、防汛防台经费、土地流转、村级转移支付资金镇负担部分等。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0.32万元,占预算支出2.22%,主要用于经济小区招商工作经费。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65.00万元,占总支出19.20%,主要用于小区奖励现代服务业企业。
12、住房保障支出532.45万元,占总支出3.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公积金和公务员的住房补贴。
三、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为确保完成2018年的各项预算任务,切实提高财政对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保障能力,按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围绕本届政府提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工作思路,拓展税收资源。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创新工作思路,继续做好招商稳商工作,不断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加强对新落户重点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困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履行财政职能,积极组织收入。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务制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二是积极争取市区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干湿垃圾分类处理资金和其他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尽快到位,使本镇财力稳步增长。
(三)加强预算管理,严控支出规模。确立“预算一年、管理一年、执行一年”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要求,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坚持大额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小额资金授权支付和公务消费公务卡直接支付原则。公务公用经费适度调减,将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之内。
(四)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理财水平。继续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把财政工作的重心向财政监管方面转移。严格执行本镇“镇财区管”财政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制度。围绕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目标,坚决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财经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政法规和财会制度,切实提高和规范我镇的财经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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