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120250001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5〕18号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5-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银保担”农业经营主体白名单库管理的通知》(沪财农〔2024〕10号)要求,本镇积极开展优质农业经营主体白名单推介工作,经过前期筛选调研,已形成2025年第1批优质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现提请将名单内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政银保担”白名单库,给予优先重点支持。
特此函请。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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