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120230003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3〕44号
成文日期:
2023-08-15
发布日期:
2023-08-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贯彻落实《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意见》(崇农经〔2009〕5号)精神,按照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港西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
主 任:顾晔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陈 李 党委委员、副镇长(农业)
成 员:孙君帅 农业农村办主任
黄 娟 农技中心主任
陆一峰 经发中心负责人
朱国鹰 信访办副主任
陈 杰 司法所所长
陆 娟 土地流转中心工作人员
今后,港西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