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12022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39号
成文日期:
2022-07-19
发布日期:
2022-07-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业农村委制定的本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20〕2号),港西镇对所属各村土地流转过渡期面积进行了统计,符合申报过渡期补贴相关条件的涉及协兴村1个村,承包地面积共计56.8亩,现特向贵委申报2021年7月-12月的补贴14200元,望予核准为感。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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