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120220002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35号
成文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港西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港西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镇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案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二)本辖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合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党委副书记、镇长 顾晔华
副总指挥:副镇长 陈李
成员:社建办、农业农村办、经济办、农技中心、市容所、经发中心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镇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
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二)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
1.火情预测预报组
组长:农技中心主任 黄娟
成员:各村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灾的预测,保持与区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2、火灾救援应急组
组长:经济办负责人 李雪
成员:各村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扑救工作。
3、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社建办负责人 范天懿
成员:各村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证。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预案的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程度划分,应急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预案级别 | 标准失火范围 | 毁林种类 | 火源周围 连片面积 |
初级预案 | 村民小组内 | 杂草、灌木类 | 15亩以内 |
紧急预案 | 村内 | 松、杉、杂木类 | 15-150亩 |
危急预案 | 跨村 | 松、杉、杂木类 | 150亩以上 |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1.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15分钟内,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启动人员: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涉及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涉及村的应急队伍人员和养护企业扑救队伍到岗到位)。
2.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10分钟内,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向各村主要负责人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涉及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镇森林防火扑救队伍、涉及村的应急队伍人员和养护企业扑救队伍到岗到位)。
3.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5分钟内,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向各村主要负责人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辖区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镇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及各养护企业扑救队伍到岗到位;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辖区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火灾;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4.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成立镇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各村成立村级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各养护企业成立防火扑救队伍。
(2)镇村各级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装备。
(3)调用镇森林防火扑救队伍、村防火扑救队伍和各养护企业防火扑救队伍,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防火扑救队伍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15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镇范围内的一般在半小时内到岗到位。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镇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发现火情,应当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经核实后立即报告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六、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消防部门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国家《森林防火案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林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人员、各村森林防火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七、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形势等情况,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作出最后决定。
3.如遇人员调整,按照相关岗位自行替补。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