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120220001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6-13
发布日期:
2022-06-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2022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文件要求,申请贷款贴息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年基准利率按3.85%,月基准利率3.208‰)的100%计算,贴费按上述贴息周期中贷款担保费的100%计算。我镇共有6家合作社申请贷款贴息,贷款贴息金额433444元,贷款贴费金额14725元,总计448169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