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12021000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1〕51号
成文日期:
2021-09-14
发布日期:
2021-09-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变更崇明区2019年港西镇协北村水系调整工程部分项目内容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崇明区2019年港西镇协北村水系调整工程目前正在推进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存在用地矛盾协调及村民诉求变化等原因,需对部分河道、桥梁等施工内容进行调整。经区相关主管部门实地查看,并会同施工、监理、设计、投资监理等相关单位协商一致,拟调整部分项目内容,其中涉及河道6条,取消桥梁4座、新增桥梁2座、调整桥梁规模3座。具体如下:
一、因用地协调不成而产生的调整
1.三沙洪河道北端涉及光明集团土地,东侧涉及部分公益林及合作社林地,用地补偿方案多次协调无果,因此取消北端部分河段,西侧按原设计整治,东侧按现状河道整治,取消两侧防汛通道。
2.锦春河南端河段涉及公益林,经多次协调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因此取消部分河段及相应桥梁。
3.小洪河北侧鱼塘涉及光明集团土地无法退让,因此在防汛通道外沿布设防渗板桩优化护岸结构,保证河道边坡稳定。
二、因村民诉求问题而产生的调整
1.原北闸河2座现状箱涵按计划进行拆除,在施工过程中,周边居民强烈要求拆除后新建桥梁以方便出行,因此新增桥梁2座。
2.9#桥和16#桥工程施工时,居民辅房不同意拆迁,因此所涉桥梁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三、其他方面的调整
1.锦明河西侧及河道北端实施内容,与港西镇廊道项目(在本项目批复后立项实施)实施内容冲突,需调整部分河段及相应桥梁。
2.北闸河2#桥,因桥梁南侧有北沿公路电缆井(北沿公路拓宽工程在在本项目批复后立项实施),北侧有污水处理设备(港西镇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桥梁无法按原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该桥梁规模需进行调整。
3.本项目区域原计划单列小农水项目未得到立项,考虑整个田块灌排水及周边居民排水需求,本次结合实际需求设置排水口及倒虹吸。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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