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西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0-2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80020200005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0〕58号

  • 成文日期:

    2020-10-09

  • 发布日期:

    2020-10-23

各村、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农村公路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面貌,加快构建“安全、通达、品质、美观”的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沪交设〔2019〕553号)精神,结合港西实际,建立镇、村路长制,现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和“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为维护全镇农村公路畅通、安全、有序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规划引领、完善路网

加强区域路网结构设计,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匹配,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坚持环境整治、长效管理

重点关注农村出行安全,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角度统筹沿路环境,注重与周边田、水、林、村、宅协调发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路长制的作用,拓展公众监督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按照“区道区管、镇道镇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努力打造高品质、高水平的“四好农村路”,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绿色生态的交通运输环境。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组织体系

(一)设立镇、村两级路长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路长体系。

镇级路长:镇党委书记担任镇第一总路长,镇长担任镇总路长,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镇副总路长,兼任部分镇管道路和村管道路一级路长。镇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相关镇管道路和村管道路一级路长。

村级路长: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辖区内镇管道路、村管道路的二级路长。

(二)设立路长办公室

成立镇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公路管理站,由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镇规环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镇党群办、经济办、事业办、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村建所、财政所、市政市容所、网格中心、农技中心、创建办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单位。

五、工作职责

(一)路长主要职责

第一总路长、总路长是辖区推行路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解决路长制实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副总路长协助第一总路长、总路长统筹协调路长制的落实推进,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路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镇级路长:按照分工牵头道路的修复、维护及日常巡查。监督道路设施市场化养护单位开展工作。落实第一总路长、总路长的工作部署。督导村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村级路长:组织开展辖区内村管道路的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监督市场化养护单位的工作质量。掌握道路现状,及时发现、劝阻和上报各类破坏道路的行为,并协助查处。落实镇级路长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路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路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路长制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路长联席会议等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上级部门和镇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如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制定路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规环办:负责将道路治理项目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并指导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相关项目申报。

党群办:协调路长制的考核工作。

城管执法中队:依法配合农村公路管理站路政人员对农村道路上超载车辆的执法。

派出所: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道路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建所:协调指导道路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确定各级道路的管理范围。

财政所:落实道路治理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协调落实路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市政市容所:协调指导道路周边垃圾处置和长效管理。

网格中心:网格化巡查员及时发现、制止、上报道路管理范围内即将或正在实施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中心即时派单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甄别、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路长制是本镇落实“四好农村路”、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内在要求。各村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按照路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保障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路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管理保护情况,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健全路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重点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进行考核。将路长制实施情况纳入村班子考核。

(四)落实经费保障

镇财政应落实必要经费,保证路长制工作的正常运转。各村要落实道路管护经费,建立长效、稳定的道路管理投入机制,接受经管中心、纪委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全面监督

由镇人大主席为总督导,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路长制工作的实施和成效进行监督、指导。有效发挥沿路群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的监督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组建监督员队伍,将公众力量融入路长制之中。加大推行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路、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道路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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