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02020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4-12
发布日期:
2020-04-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监察委员会:
接贵委《监察建议书》(崇监〔2020〕3号)后,我镇立即对监察建议书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健全网格巡查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加强网格巡查力量配备,新增5名镇级网格巡查员。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巡查员责任管理网格,对“新生建筑”、“新生用地”等情况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巡查发现“两违”案件处置结案工作机制的通知》(崇城网〔2016〕2号)的要求,对巡查员上报的“两违”案件按规定如实录入网格工作平台。
二、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加强监督制约
进一步明确网格中心、拆违办、村建所、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对违法建筑案件的发现、派遣、核实、拆除、结案等环节进行梳理,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监督制约,对“两违”案件处置环节上有疑问、结案处置意见不明确的案件,退回重新审核、查清问题后方可结案。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
发挥党支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职能,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组织生活的“必修课”。注重技能培训,将网格巡查、拆违止违等业务培训纳入全镇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延伸到村干部一级。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纪律日常管控,对1名违反上班纪律的同志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班子分管负责同志定期与部门同志开展廉政谈话,明确工作要求和纪律红线。结合插村联系分工,推动干部常下村居,参与五棚整治等重点工作,在基层一线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工作本领。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