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020190018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银行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9〕65号
成文日期:
2019-09-02
发布日期:
2019-09-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7〕97号)文件精神及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现就崇明“撤县设区”各村民委员会更名后,银行账户名称、法人、财务人员信息变更工作通知如下:
原各村银行账户名称“崇明县港西镇XX村村民委员会”统一更名为“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XX村村民委员会”,并及时变更单位法人及财务人员信息。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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