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80020180012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18〕118号
成文日期:
2018-12-25
发布日期:
2018-12-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港西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港西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崇明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重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卫中同志任组长,副书记陆惠星、副镇长黄磊同志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
冬春期间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高发期,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单位年终岁首“赶工期、抢进度”,往往会忽视安全管理工作,加之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庆典活动多,烟花爆竹燃放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必须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冬春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烦情绪。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
镇安委办会同镇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养老场所、农家乐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贸市场等场所,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坚持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零容忍”“零迁就”态度,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建设。各村要对独居老人居住场所和基本状况进行摸排,掌握老人居住场所、家庭、身体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尤其是残疾、孤寡、重病、行动不便、自理能力较差的老年人,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改善居住场所消防安全环境;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三)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
各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在居民区开展“四个一”(组织一次上门宣传告知、张贴一张消防宣传海报、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开展一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活动。镇文广站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合理运用曝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村要采取走村串巷等贴近群众的形式,推进消防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确保消防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微型消防工作站要积极开展火灾扑救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警,迅速出警,迅速形成战斗力。同时,针对来崇务工人员,聚焦建筑工人、家政服务和快递人员等重点人群,通过集中培训、组建快递人员流动宣传队等方式,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非法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断提升市民的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突出防控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各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油、供电、供气等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和错时制检查,依法严惩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重点检查防火工作是否组织部署到位,工作开展是否有力,消防安全防控体系是否健全,消防组织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晰,灭火救援预案是否制定,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用火、用电、用气等规章制度和消防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单位员工是否具备基本的防火救灾常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治火,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一定要依法依规处置,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于重点单位要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行动扎实有效。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火灾防控形势,传达各级文件精神,下发火灾防控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8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定期研判形势,精心组织实施,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迎接区消防委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肃倒查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做到联勤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通过工作例会、联合检查等形式,定期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将本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镇安委办公室。
附件:1.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
2.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表
附件1:
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幼儿园。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等搭建违章建筑、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商贸市场。重点整治“三合一”,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或液化气钢瓶加工、取暖、做饭,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消防设施器材缺损、停用,用电设备众多、线路敷设杂乱,易燃易爆品使用管理混乱等问题。
(3)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
(4)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焰火)等问题。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3.居民住宅小区。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楼梯走道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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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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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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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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