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镇关于报送2025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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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5〕33号

  • 成文日期:

    2025-12-30

  • 发布日期:

    2025-12-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446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崇明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精神,我镇积极落实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流程,组织、指导辖区1个农机企业规范实施2025年“三秋”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将具体情况报送如下:

一、申报情况

2025年“三秋”共申报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3.23万元(市级1.7万元、区级1.53万元)。

秸秆机械化还田。本镇核定水稻种植补贴面积,涉及1个农机服务组织,申请补贴资金3.23万元(市级1.7万元、区级1.53万元)。

二、自查情况

自查措施。

秸秆机械化还田。我镇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的地块开展全覆盖检查,申报情况均属实、材料齐全规范。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不存在历年秸秆还田不实、秸秆补贴主体资格不符合区级政策要求等情况。

2.不存在火点情况。

四、自查结论

2025年本镇“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共申请补贴资金3.23万元(市级1.7万元、区级1.53万元)。其中:

秸秆机械化还田。核定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25亩,拟享受还田补贴的共有1个农机服务组织,拟申请补贴资金3.23万元(市级1.7万元、区级1.53万元)。

此函。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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