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将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7-14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07-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将盛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免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沈方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波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四级主办。

黄黎明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四级主办。

周悦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一级行政执法员。

免去李俊同志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免去沈伟同志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三级主办职级。

免去吴晓堂同志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三级主办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