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500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5〕16号
成文日期:
2025-06-18
发布日期:
2025-06-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东平镇镇政府零星修缮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东平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平镇镇政府零星修缮工程
二、建设性质:修建
三、建设地址:东平镇
四、建设内容:东平镇镇政府零星修缮工程,主要包括:修复主楼及食堂屋面结构525平方米,天沟改造100米,空调管道改造150米,新建敞开式帆布车棚1座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45万元(含二类费)。建设资金由东平镇人民政府承担。
六、招投标方式:发包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单位/部门:规环办
接文后,请尽快配合东平镇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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