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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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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袁欢怡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荣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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