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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你支部报送的《关于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
同意陈钟琴同志为东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陈继平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方洁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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