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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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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沈志荣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文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陆晔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文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武文军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文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祝燕琴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文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一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职务;
陆佳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
施超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职务;
陈继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韩洪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职务;
秦东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职务;
陈忠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匡忠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陆伟荣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钟琴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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