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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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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乔婷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政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雪雁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工作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丹燕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洪丹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司法所所长;
秦桦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政办公室一级科员,免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刘佳莹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贾长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陆琪琦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司法所一级科员;
袁欢怡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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