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社区宝宝屋经费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30 00:00

  • 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400022

  •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4〕21号

  • 成文日期:

    2024-04-26

  • 发布日期:

    2024-04-30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10号)》和《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崇明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教〔202317号)》精神,我镇社区宝宝屋于202310月起筹建,202312月通过验收挂牌并正式上线随申办市民云系统面向社会开放。

我镇社区“宝宝屋”位于崇明区长江幼儿园内,镇政府为其配置了专业的儿童玩教具、游戏器材等花费约2万元。现向贵局申请经费2万元,望及时拨付为盼。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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