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4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崇明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认真仔细核查,2023年,我镇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面积503亩,补贴资金共计38540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20120元,区配套资金18108元,镇财政配套312元。现申请核拨市区财政补贴共计38228元。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2023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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