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党组织委员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1-20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11-20

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菊香同志不再担任东平镇风伟新村居民区党总支委员。

姚亚琴同志不再担任东平镇桂林新村居民区党总支委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311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