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300046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3〕37号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日期:
2023-09-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居民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单位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档案的综合管理,明确档案工作职责,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平镇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倩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乔 婷 党政办主任
成 员:武晋南 党群办主任
王冰冰 经发办负责人
仇厚田 规环办负责人
顾禹龙 事业办主任
高文朋 平安办主任
王雪雁 社建办主任
顾 超 农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乔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别负责统筹做好相关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编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和办法等。
2.制订本单位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和检查各相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各居民区的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销毁和保密本单位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负责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评,要求符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
5.负责档案的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
6.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档案工作。
今后,东平镇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