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300047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3〕38号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日期:
2023-09-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机关科室:
为提升我镇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平镇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倩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乔 婷 党政办主任
成 员:武晋南 党群办主任
陈钟琴 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乔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别负责统筹做好相关部门的档案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为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提供支持。
2.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3.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镇信息化部门应提供技术支持。
4.鼓励和支持下属事业单位及居民区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已经实现数字化的,应当对档案原件妥善保管。
5.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室移交。
6.镇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应定期将电子档案移交至镇档案室。档案室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7.档案室负责档案数字资源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利用,做好虚拟档案室维护工作。
8.镇保密部门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人员保密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并督促其严守保密规定。
今后,东平镇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