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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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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单位、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顾超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欢怡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仇厚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婷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雪雁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顾禹龙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